個體心理輔導來訪者須知
1.坦誠。向輔導老師坦誠地表露自己,不必掩飾或僞裝,來訪者應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輔導中産生的問題、感受都及時地與輔導老師溝通,以便更好更快地達到輔導效果。
2.自願。是否開始或終止接受心理輔導都由來訪者本人決定,輔導老師隻能提出建議,無權強硬要求。相應地,随意地終止給輔導帶來的不良影響也由來訪者本人承擔。輔導過程中,若對輔導方向或方法有異議,可與輔導老師進行必要的讨論并修正。
3.自主。心理輔導的理念是“助人自助”,所以輔導的主角不是輔導老師,而是來訪者自己,即不能過分依賴心理輔導,也不要以為輔導總能一次性解決問題。
4.尊重。尊重輔導老師,來訪者須提前預約輔導時間。認真配合輔導老師的工作,按時完成“作業”,把個人的感悟與改變有效地發饋給輔導老師。
5.保密。保密是心理輔導的工作原則之一。來訪者的個人信息及輔導的相關問題不會被随意談論,來訪者的信息登記表不會被帶出輔導室之外的任何地方。但如來訪者出現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的傾向,則有必要通知來訪者班主任、父母以及相關人員,以采取必要的措施。
上一篇:已經沒有了
下一篇:中心心理輔導流程
[2022-05-26]
金年会開展 “建立防禦機制 促進心靈成長”心理健康 教育講座
[2021-05-14]
[2019-06-19]
[2019-05-19]
[2019-05-19]